鱼在地上,咸度刚好

【授权翻译】红罗宾在被漫威混蛋终结03

In Which Red Robin Is Done With Marvel's Shit

原作者: Magical_Devil_Alex

(对八起我还在考虑标题咋翻译,要不改成“红罗宾在被漫威混蛋烦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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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In Which Tim Shops and Does Research (Which is all Fun and Games Until You Have No Coffee)

第三章:提姆在购物和做调查(一切都很有趣,直到你一点咖啡都没有)


当提姆突然从垃圾箱旁惊醒,他有好几分钟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阳光洒向他的头顶,微光闪烁,比他记忆中哥谭任何时候有的光都要更加明亮——他该死的究竟为什么在一条小巷里,不管怎么说?肯定有谁现在就会发现他,无论是警察、暴徒还是一只蝙蝠。然而无事发生,什么也没有,尤其是当他想挪动一下腿却碰到受伤的脚踝痛得叫出来之后——提姆·德雷克的人生就像一场狗屎表演,这个念头就这样突然地击中了他的脑袋。


“该死的,混蛋雷肖古。”提姆边嘶嘶着边走在空旷的小巷中,再次使用他的长棍来作为自己站立移动的支撑物。他需要尽可能快的为他的脚踝拿到药物救助,但,他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几次,提姆对下一步行动感到了犹豫。他依然在一个他什么都不了解的城市中,在光天化日下,这里有可能布满了想用他完成什么任务的超级英雄,而且他从屋顶上跳下来后没有立即被发现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他确信无论外面那些市民曾目睹过什么,当他们看到红罗宾瘸着腿走过的模样绝对会给他加上一些他不想要的注意,比方说几个油管视频,几百张照片,连同着引来人形宣传板、金属屎桶和冒牌绿箭侠,随后就又是一场追逐比赛。

所以,提姆先不得不做他最擅长的事:侦察。

他尽其所能将脚踝需要承受的重量减轻,提姆解开他的红罗宾的制服,脱下他的头套、多米诺面具、护具、披风和手套,最后只剩下凯夫拉尔丝制紧身衣。他将以上全部小心翼翼地收卷到一起,巧妙地藏起武器和其他任何能引起外人注意的东西,拿出一副墨镜(为如果因某种原因他失去了头套和多米诺面具而准备)和他的钱包(因为深夜里的墨西哥卷饼有致命吸引力)。他戴上墨镜,再把稍长的头发弄乱,看起来蓬松、到处翘起来(某种他打赌迪克一定看到的模样)。

提姆觉得他已经把他能做的事都做完了,鉴于他不能把所有的衣服都脱掉,他觉得现在是个时机去拿几件便服来。基于长棍的支撑,他开始一瘸一拐地往垃圾桶的反方向前行(他可以看到小巷的另一边有一个指向外的摄像头,他必须避开它)。很快,他到达巷口,动作平稳地让自己滑进相邻的人群,与街道上庞大的人群融为一体。


该死的,这个城市一定很庞大,甚至可能比大都会还大。这里有来自各种地方的人,汽车鸣笛声不断,所有噪音混合到一起组成了一种新的声音。提姆保持着低头的动作继续前行,即使刚刚在人行道一侧停住也没有看向任何人的脸。人们在看到他走路的模样时都倾向于绕着他走,可能是因为他身上闻起来有汗味、血腥味和垃圾桶的味道。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的脚跳了一路),提姆偶然发现了一家他看不到名字的服装店。想到这可能是此刻对他来说最佳的一家店,他便走了进去。二十分钟后,一包的新衣物、身上一套衣服、一些除臭剂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东西,带着这些出来提姆感觉好了。他还买来一个背包来装他的所有物件,这间商店甚至还有合适的拐杖,意味着他的长棍可以暂时歇一歇了。总而言之,提姆对布鲁斯的信用卡能跨维度使用这一点感到非常感激。

然后现在,提姆极度需要咖啡。以及食物(“这很重要”,他的肚子咕咕叫着提醒他)。这个世界肯定有它的优点,只要稍加调查就会发现(AKA, 当他尝试搞定拐杖四处走动的样子就像只新羊宝宝),他找到了一家星巴克。虽然这并不是提姆真正想找到的,但,嘿,咖啡就是咖啡,而且乞丐没机会选。所以他走进了星巴克,还发现了一个可以一边在iPad上闲逛一边享用咖啡的完美位置。


“得分。”他对自己说道,去柜台点了想要的东西(纯黑咖啡,加的双份意式浓缩,再来一份意大利三明治)。五分钟后,他的名字被叫到(达伦),他端着食物坐到先前看中的位置上,这个离别人最远的角落靠着一扇窗户(因为在内心深处,他仍然是一只蝙蝠,他需要能够看到一切)。因为脚伤他勉强坐了下来,捧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温烫的咖啡。

提姆呼出一口气,又深吸了一口气,接着一头扎进了iPad的世界。

这个不是蝙蝠电脑或者他家里其他的那些资源,但它不得不做些相似的工作。现在,提姆找到了他的位置(纽约市,哇哦)也查了下其他位置的信息(这里没有哥谭,大都会,中心城,星城,海滨市,福西特市或者任何其他他能想到的地方)。然后,拿出他新买的笔和本子,提姆开始搜索关于这个世界超级英雄们的信息。哦,老天,这里有好多

显然地,这里一些超级英雄自由地公开了他们的身份(这会是布鲁斯中风的原因),昨晚那几个追捕他的英雄被他很快的辨识出来。人形宣传板其实是美国队长(看看图案),一位二战中名叫史蒂夫·罗杰斯的超级士兵,在冰中被冰封了几十年。金属屎桶是钢铁侠,一位叫做安东尼·斯塔克的亿万富翁、花花公子、天才(听起来很像他知道的某个人)。还有冒牌绿箭侠是个叫克林顿·巴顿的男人,神盾局代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射手之一。提姆随即发现他们都来自一个叫复仇者的团队,跟着又把这个团队里的所有人查了一遍。

猎鹰,AKA山姆·威尔逊。巴基·巴恩斯,AKA冬日战士。布鲁斯·班纳,AKA绿巨人。娜塔莎·罗曼诺夫,AKA黑寡妇。旺达·马克西姆夫,AKA绯红女巫。雷神索尔,一个真正的挪威神明。


这个地方哪里都有几个超级英雄,但更多的来讲,“复仇者”似乎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他们已经拯救了世界好些次,不过真正捕捉到提姆兴趣的信息是他们基本上在为神盾局工作:某种政府机构,提姆除了一些关于他们参与一些事件的新闻报道外找不到其他相关的信息。

当这个机构在平板上显示的信息依旧几乎等同于空白时,提姆眯起眼睛,意识到他可能不得不黑进他们的系统去了解一些或许对他很重要的事了。想到这里,他得意地笑了起来,不知道自己能多快黑进去。布鲁斯用五角大楼当做基础黑客101课程,所以破解神盾局的系统将会非常有趣。不过不幸的是,在开始前提姆还需要找一台更先进的机器来支持他的技术,以及——

他突然停下他在做着的事,小口地抿起咖啡。迅速地吞咽液体后,提姆才接着动起来,他打开了背包,手伸进里面彻头彻尾地翻找,直到他摸到了一个小巧、黑色的闪存驱动器,一个被设计来接收所有那个技术干扰器收集到的信息。“我是个天才,” 他低声为自己惊呼,为他昨天把那小东西放到了钢铁侠的战甲上打了个有节奏的拍子。他拿走并收起了闪存驱动器,以防被复仇者们找到他的踪迹,他暂时不想使用它。

下一步,提姆在网上查看了更多英雄和一些恶棍,毕竟这里有几位英雄时,就同时意味着恶棍得有几百个。在他的搜索下他找到了蜘蛛侠、夜魔侠、神奇四侠、捍卫者联盟、X战警还有一些其他的人,全部都“定居”在纽约。他还找到了他们的敌人,比如说跟X战警打架的万磁王(这个世界上所有等同于超人类的人都被称为变种人),秃鹰人,还有威尔逊·菲斯克(译者:金霸王/金井),一个被夜魔侠还有叫“尼尔森默多克”的律师事务所一起带走了的家伙。其中提姆发现夜魔侠格外有趣,尤其是在观看过几个他战斗的视频后。他显然是被谁训练过,看看他完美无瑕的战斗技巧就知道。提姆还看到了别人给夜魔侠的、大概挂了很长时间的头衔——“地狱厨房的恶魔”。提姆不认为他真的是个恶魔,他是说,嘿,他见过也处理过更古怪的家伙。

提姆在翻看一个关于“蜘蛛侠徒手停止一辆在行驶汽车”的视频时企图再抿一口他的咖啡,却发现杯子早就空了。他不高兴地嘟囔抱怨起来,抬手暂停视频,站起身去前台点他的下一杯。其实他也挺开心的,至少现在周围没有人会因为他喝咖啡的习惯斥责他,他该死的已经在另一个宇宙了,如果他不得不想个办法解决这讨厌的情况,那他此刻值得拥有他的咖啡。

非常不幸地,一同买来的三明治几乎没被动过,正在旁边很不开心地呆着,并想知道提姆为什么一开始要买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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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决定了下一章开始标题改成“红罗宾在被漫威混蛋烦透顶”,感谢前面评论区提主意的小伙伴!(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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